各校外学习中心、行业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武汉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2 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网络教育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2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经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2年春季网络教育录取控制分数线暂定240 分,实际录取分数线将依据当季实际报考人数和入学考试成绩等相关数据最终确定。
(二)录取地点和方式
录取地点: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
录取方式:通过武汉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集中录取,网址为 http://wljy.whut.edu.cn。
(三)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和武汉理工大学的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严格按继续教育学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基本信息、入学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跨省持异地身份证报名且不能提交本人社保缴纳或户籍证明材料的考生;
2.入学考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
4.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的考生;
5.没有达到最低入学年龄的考生(春季考生出生日期须在 2004年 3 月 1 日前)
(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1.录取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5日止
时间 | 工作内容 | 学习中心 |
3月15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六安技师学院、肥西华大培训学校、北京金隅科技学校、天津汇海学习中心、沙河职教中心、邯郸理工学校、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四川华蓥学习中心、成都云顶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
3月16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连云港学习中心、徐州科大专修学校、扬州旅游商贸学校、郑州长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南阳公路技工学校、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南阳职院学习中心、宁波海曙新世纪学习中心、台州育华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
3月17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衡阳西部教育学习中心、长沙电大学习中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建材工业学校、甘肃京达职业培训学校、兰州学习中心、福州学习中心、海口琼山教育学习中心、湖州新知学习中心、温州弘德学习中心、佛山金沙鑫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
3月18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昆仑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内蒙古机电专修学院、山西德诚经贸专修学院、杭州西溪教育进修学校、清大启航教育学习中心、天津汇海学习中心、北京学习中心 |
3月21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广州现代信息工程学院、上海宝冶教育培训中心、江西现代职业学院、黄冈中等职业学校、深圳金未来学习中心、深圳大百科学习中心、深圳研究院学习中心、济南历下大地学习中心 |
3月22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浙江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建材设计研究院、昆明众润教育培训学校、武汉现代科技职业学校、潇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3月23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三峡电力职院学习中心、湖北现代科技学习中心、绍兴柯桥新时代学习中心、湖北汽车工业实验技工学校、湖北开放职院、武昌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3月24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继续教育学院、处理反馈和信息核对。 |
3月25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处理遗留。录取结束。 |
3月26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数据整理,核对信息,准备上报。 |
3月27日
| 计划调整、录取 | 上报阳光平台数据,注册学籍 |
(上述表格里的各学习中心以当季招生简章、招办公布的实际参招单位为准,如个别需调整的,提早与招办联系)。
2、各校外学习中心录取新生报到时间春季须安排在2022年3月25日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新生缴纳学费,由学生本人按年度上交学校,缴费方式及具体各与学籍办对接后再通知学生,学校收费网址:htpp://wljy.whut.edu.cn
(五)录取工作程序
1.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应将预录考生的《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登记表》材料(分正反打印的),分层次、分专业按顺序进行整理,对需要录取的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确保考生资料本人已签名及表格填写完整无误后加盖本中心公章。录取之前此表邮寄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同时完成系统里资料上传工作。
2.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前须按入学考试人数交纳报名考试费。 其汇款凭证电子版提交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
3.现场录取期间,各学习中心按《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现场录取程序的实施办法》办理线上录取。
4.新生如需调整专业,请录取前按相关要求处理好。录取后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不再受理转专业,由学籍办公室在学籍注册后走流程按规定办理。
5.高起专、专升本考生须经校外学习中心初审,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终审通过后才能录取。录取完成后,校外学习中心和学生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6.在录取工作期间,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遵守录取工作纪律,按照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按时完成。
(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及录取学生信息统计、备案工作
1.录取结束后,各校外学习中心应再次对本中心录取新生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填写《录取信息反馈表》,发现问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之前(春季 2022年 3 月 26 日之前)报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更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之后发现有学生个人信息错误的将按照《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册管理规定(试行)》(网继字〔2012〕2 号)文件执行。
2.新生报到后,各校外学习中心要全面开展继续教育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主要目的通过严肃查处继续教育招生中冒名入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以维护我校继续教育招生的严肃性,确保新生的入学质量。复查工作以重点清理冒名入学和不具备专科学历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的学员为主,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员必须取消入学资格,各学习中心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应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院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报告备案。
3.各校外学习中心要做好录取学生信息统计及归档工作,同时,要及时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有关部门上报录取学生备案基本信息。
招生与站点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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