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课程学习要求:
1.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即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三门学位课程考试,必须一次通过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如有缺考记录或补考记录的,则不属于一次通过。
二、外语水平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通过湖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CET-4、6)总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外语水平考试通过时间需为在籍期间,从教育部学籍注册的入学日期起至毕业时间止。
三、学位论文要求:
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的;并满足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查重)低于30%的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在籍期间考试被认定为作弊者;
2.在学期间有五门以上(含五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及格者。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毕业考试不及格经补考(或补作)及格者。
4.学习成绩或外语水平未达到学校和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
5.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定不能授予学位的。
其他要求详见《华中农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8]130号)(
http://jxjy.hzau.edu.cn/info/1034/1554.htm)。
注意事项:函授学生应当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学位,毕业后不可再申请学位。
请有申请学位意向的同学在学习时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努力争取达到申请资格。